内则第十二 (第2/2页)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凡 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 瞽亦如之,九十者使人受。五十异长,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 饮食不违寝,膳饮从于游可也。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 绞纟今衾冒,死而后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 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 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 秩。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弗及也。五 十不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凡自七十以上,唯衰麻为丧。凡三王养老皆引 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瞽亦如之。凡父母在,子虽老 不坐,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 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 庠在国之西郊,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 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
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 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 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
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有善则记之危 史。三王亦宪,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皆有史。
淳熬,煎醢加于陆稻上,沃之以膏,曰淳熬。淳毋,煎醢,加于黍食上,沃 之以膏曰淳毋。
炮:取豚若将,之刳之,实枣于其腹中,编萑以苴之,涂之以谨涂。炮之, 涂皆乾,擘之,濯手以摩之,去其,为稻粉蚤溲之以为酏,以付豚煎诸 膏,膏必灭之,钜镬汤以小鼎芗脯于其中,使其汤毋灭鼎,三日三夜毋绝火,而 后调以醯醢。
捣珍:取牛羊麋鹿之肉必灰,每物与牛若一捶,反侧之,去其饵,孰出 之,去其,柔其肉。渍,取牛肉必新杀者,薄切之,必绝其理,湛诸美酒, 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醯意。
为熬:捶之,去其,编萑布牛肉焉,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 干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皆如牛羊。欲濡肉,则释而煎之以醢, 欲干肉,则捶而食之。
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 肝:取狗肝一,之,以其濡炙之,举ㄡ,其不蓼。取稻米举蚤溲之, 小切狼蜀膏,以与稻米为酏。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辩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 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施枷,不敢悬于夫之军,不敢藏于夫之箧 笥,不敢共氵浴。夫不在,敛枕箧簟席礻蜀器而藏之。少事长,贱事贵,咸如 之。
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 将御者,齐,漱浣,慎衣服,栉纟徙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虽婢妾,衣服饮 食,必后长者。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 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
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
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宰掌具。三日,卜士负之,吉者宿齐朝服 寝门外,诗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保受乃负之,宰醴负子,赐 之束帛,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
凡接子,择日,冢子则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 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
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 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三月之 末,择日剪发为{髟},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是日也,妻以子见于父,贵 人则为衣服,自命士以下,皆漱浣,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夫入门, 升自阼阶,立于阼西乡,妻抱子出房,当楣立东面。
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只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帅。"父执子 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 妻遂适寝。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宰告闾史, 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夫入食如养礼。
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 君名之,乃降。适子庶子见于外寝,抚其首咳而名之,礼帅初,无辞。
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
妾将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问之。子生三月之末,漱浣夙齐,见于内寝, 礼之如始入室,君已食,彻焉,使之特,遂入御。
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见于君,摈者以其子见,君所 有赐,君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之。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 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
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
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由 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 必循其首。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ひ革,女ひ丝。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 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 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忄享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 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 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凡男拜,尚左手。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治丝茧,织组纟川,学女事以 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 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凡女拜,尚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