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丧第三十四 (第1/2页)
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日行百 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 过国至竟,哭尽哀而止。哭辟市朝。望其国竟哭。至于家,入门左,升自西阶, 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于序东,绞带。 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众主人 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于三哭, 犹括发,袒,成踊。三日,成服,拜宾送宾皆如初。奔丧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 拜宾送宾。
奔丧者自齐衰以下,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免麻于序东,即位袒,与主人 哭成踊。于又哭三哭皆免袒,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丈夫妇人之待之也,皆如 朝夕哭,位无变也。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 踊,袭免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于又哭不括发。
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ヮ,即位,与主人拾踊。
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左,妇 人墓右,成踊,尽哀,括发,东即主人位,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 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 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 门哭止,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发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日成服,于 五哭,相者告事毕。为母所以异于父者,一括发,其余免以终事,他如奔父之礼。 齐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尽哀,免麻于东方,即位,与主人哭成踊,袭。 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宾有后至者,拜之如初。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 左,北面哭尽哀,免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又哭,免 袒成踊,于三哭,犹免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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