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163 驱逐 (第1/2页)
晋省,泉水市,南城区。
迎着夜色,一个满身疲惫,年龄约有20多岁的年轻人耷拉着肩膀转动钥匙,打开了自家脏兮兮的防盗门。
咣当咣当,房门震动,灰尘洒落。
「咳咳咳……灰尘荡死了,我又为世界的空气净化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只是我记得要擦门来着,为什么却始终没有擦?因为我想用脚擦,我却不会用脚工作,所以产生了逻辑BUG,因此大脑终止了这个毫无意义的行为……」
嘴上说着自言自语的胡话,感觉空无一人连个鬼都没有的客厅有些冷清,年轻人就下意识地打开了电视机,却听到电视机里发出的热闹声音之后,心里更加难过。
来到洗手间,年轻人拧开了水龙头。
随意地撩起水洗了一把脸,年轻人趁着脸上还未散去的凉意,睁着可爱的玻璃球大眼睛对着镜子发了一会儿呆。
并不是沉溺于自己的无边美貌与盛世熔岩(不是错别字)。
年轻人只是想通过镜子看一看被世界玩弄的家伙到底是一个什么鬼样子。
果然,既然不愿意做深闺怨妇,那就只能跟个鬼一样。
年轻人无比确定,如果蒲松龄看到自己这副鬼样子的话,一定会给自己安排一个可爱而又美丽的千金大小姐跟自己相恋,成为继草蟒英雄许汉文,亡灵射手宁采臣,御龙骑士尹志平之后的"一张鬼脸千金顶"。
镜子中的脸蛋完美的继承了父亲的阳刚和母亲的柔美,只是漆黑如墨的散乱头发和浓厚到快要成为国宝的黑眼圈稍稍破坏了出众的气质,显得有些颓丧。
是的,很颓丧,非常颓丧。
快要ger屁的那种。
回想起今天的所见所闻,年轻人还是决定把自己在这个见鬼的世界上发出的最后不屈声音留在自己的日记本上。
所以,他选择回到书桌上,拿起了那本厚厚的上锁日记。
日记本小锁的密码是四零四,他始终都记得,虽然拼命地想要忘记,却无论如何都忘不掉这该死的密码,因为这个密码既是今天的日期,也是自己的生日,如果没意外的话,也会是自己的忌日。
清明节,生日,忌日,在缘分的引导下,终于还是撞在了一起再也无法分开。
三节合璧,天下无敌;三喜临门,不给生门。
还不赶紧点柱香冲冲喜?
可惜的是,最近香用的太多,已经烧完了……
年轻人颓唐的脸色多出了些许遗憾,没香烧的日子多少有些孤独……
话说回来,既然每年的四月四日都是自己的生日,那今天自己是不是该给自己整一杯好的?算了算了,饮酒伤肾……
现在想来,自己打娘胎诞生以来就给家人们省了很多经济负担,若是生日和忌日可以同时过的话……果然,今天蹬腿的话好像能省不少钱的样子?
看着自己的黑白照,爸爸妈妈他们一定会笑得很开心吧?
手握着笔杆子,凝视着日记本空白页的年轻人陷入了沉思,当然,这并不涉及伟大的哲学。
不管怎么说,至少得让警察叔叔明白自己的死因并不是他杀而是自我谋杀,这样就不会浪费额外的警力,给已经很疲惫的警察叔叔再上疲惫的一课。
自己的生活已经一塌糊涂了,尽可能地给别人少添一点麻烦,这是他现在最大的愿望。
黑色的碳素笔"刷刷"地在日记本新的一页上滑动,年轻人咬了两下笔帽,很快就低下了头。
「2021年4月4日,天气晴……但我总感觉是阴,老硬币的那种阴,因为一如既往的,行走在街道
上的我毫无春风拂面的暖和感觉,老天爷那个不怀好意的老硬币一直在某个地方盯着我,玩弄着我纯洁的身体与灵魂,真就是一点隐私都不准备留给我……」
「虽然我早就意识到了,贼老天就是自我呱呱坠地开始就一心一意想搞我,从上往下搞,从外往里搞,怎么折磨人怎么搞,一直一直迫害我,不过我还是太年轻,根本没想到贼老天这么没有下限,居然连我的妹妹都被爸爸夺走了……
算了,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失去,不过有点遗憾的是,面对贼老天,我居然搞不回去,好亏!」
「好气!好气!好气!顿号顿号顿号点点点……」
「不说贼老天了,越说越来气!
……」
笔尖顿了顿,年轻人深深地叹了口气,眼里全是绝望。
「还是说一下吧,不然就没说的了,总不能白白翻开这本日记……
……我根本想不到,一个月前不可置信的我刚刚参加了母亲和她白给养父的婚礼,见证了母亲跟大她二十岁的养父成为了合法夫妻,今天就见证了亲生父亲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亲手养大的女儿结婚。
最特么离谱的还不是两人选择在清明节结婚,而是婚姻登记处在法定节假日居然没放假,工作人员不但同意了两人的婚事,还特么颤巍巍的送上了祝福!?
你们这红线算是彻底牵明白了,阴阳通吃啊?红的另一头,是不是白的?
现在想来,登记处同意的原因还是因为清明节有人结婚领证吧?是吧?对吧?
漫天白纸钱里夹一个红本本,就问你怕不怕?反正我是怕了……
算了,经历了这么多,其实我也是理解登记处的。
这种在清明节给你发喜糖的狠人谁敢惹?直到现在,我依旧深深记得白天的时候,似关非关的婚姻登记处阴暗大门之内,那两双颤抖恐惧的眼睛……
现在想来,应该是工作人员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胁迫了,如果没猜错的话,绝对是贼老天!
总而言之,登记处的意思大概是:当父亲母亲离婚后,父女没有三代直系或是旁系血缘关系的证明单子足以击破法律的枷锁,从非法变为合法,所以父亲可以毫无顾忌地和爱上他的养女结婚,这是一段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不过……
理解个屁!说好的养女养父关系呢?你们咋就视而不见呢?
我一进登记处就看到工作人员发癫打冷颤,贼老天你还说不是你在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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