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文帝 (第1/2页)
一
至治之世无请托,至乱之世无请托,故嘱托之禁,虽设于律而不严,以其非本治也。汉灵帝立三互之法,高洋赏房超棓杀赵道德请托之使,命守宰设棓以捶杀属请之使,盖其时请托公行,狱讼大乱,有激而然也。
至乱之世,守宰专利于己,恶民之行赂属请而不存贿于己,则假秉公守法以总货贿于一门。上既为之严禁矣,虽致怨于人,而可弗惧,无有敢挢举其污者也。刘季陵不与公府之事,而陈蕃诮之,季陵正也,蕃非正也。
然蕃且有辞于李陵矣,其时请托盛行,而季陵孤也。至治之世,在官有养廉之典,退居有尸祝之尊,贤士大夫亦何忍以身纳于垢浊。而乱世不能也。
于是而擅利淫刑之守,亢厉以为能,请托绝而贿赂益滥,况乎绝其所绝而不能绝其所不绝者哉?任守宰而重其廉隅,教行而俗美,请托不足禁也。禁之而民之枉也益甚,灵帝之世是也。若高洋乐杀人以逞威,又无足论已。
二
唐之府兵,言军制者竞称其善,盖始于元魏大统十六年宇文泰创为之。其后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兵,免其身租、庸、调,而关中之疆,卒以东吞高民,南并江陵。
隋、唐因之,至天宝而始改。人胥曰府兵改而边将骄,故安、史乱,河北终不能平,而唐讫以亡。而不知其不然也。府兵不成乎其为兵,而徒以厉民,彍骑虽改,而莫能尽革其弊,唐乃无兵而倚于边将。
安、史之乱,府兵致之也,岂府兵不改而安、史不乱,安、史乱而府兵能荡平之也哉?
三代寓兵于农,封建之天下相承然也。周之初,封建亦替矣,然其存者犹千八百国也,外无匈奴、突厥、契丹之侵偪,兄弟甥舅之国,以贪愤相攻而各相防尔。
然忿忮一逞,则各驱其负耒之愿民以蹀血于郊原。悲夫!三代之季,民之瘅以死者,非但今之比也。禹、汤、文、武之至仁,仅能约之以礼而禁其暴乱,而卒无如此鬬农民以死之者何也!
上古相承之已久矣,幸而圣王善为之法,以车战而不以徒战,追奔斩馘,不过数人,故民之死也不积。然而农民方务耕桑、保妇子,乃辍其田庐之计,奔命于原野;断其醇谨之良,相习于竞悍;虔刘之,爚乱之,民之憔悴,亦大可伤矣!
至于战国,一战而斩首者至数十万,岂乐为兵者哉?皆南亩之农夫,欲免而不得者也。汉一天下,分兵民为两途,而寓兵于农之害乃息。
俗儒端居占毕而谈军政者,复欲踵而行之,其不仁亦惨矣哉!身幸为士,脱耒耜之劳,不耕而食农人之食,更欲驱之于白刃之下,有人心者,宜于此焉变矣。
宇文泰之为此也,则有说也。据关中一隅之区,欲井天下,乃兴师以伐高洋,不战而退,岂畏洋哉?自顾寡弱而心早寒也。南自雒、陕,西自平阳,北极幽、蓟,东渐青、兗,皆洋之有,众寡之形,相去远矣。
且梁氏方乱,抑欲起而乘之以吞襄、郢,而北尚不支,势不足以南及。虽前乎此者,屡以寡而胜众,而内顾终以自危。故其所用者,仍恃其旧所习用之兵,而特欲多其数以张大其势。
且关中北拥灵、夏,西暨河、湟,南有武都、仇池、羌、氏之地,虽耕凿之甿,皆习战,使充行伍,力是而情非不甘,泰可用权宜以规一时之利,未尽失也。
若夫四海一,战争休,为固本保邦之永计,建威以销夷狄盗贼之萌,则用武用文,刚柔异质,农出粟以养兵,兵用命以卫农,固分途而各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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